近日,湖北省保康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快速办理了一系列发生在该县辖区内非法收购、出售熊掌、斑羚(俗称“野羊子”)窝案,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批准逮捕,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
据悉,自2012年以来,张某利用其取得的湖北省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许可证的便利条件,多次低价收购县城周边农户猎捕的斑羚并出售给南漳县的王某。王某通过QQ群发布广告招揽下家予以出售牟利。为了谋取暴利,张某不惜铤而走险,多次从上线常某(另案处理)处购进黑熊熊掌后出售给他人以赚取高额差价。
长期的经营合作,形成了以张某为中心,从猎捕杀害到收购出售、辐射区域广泛的完整产业链条。直至今年1月,张某正在收购野生动物时被湖北省森林公安局太子山分局民警发现,并顺藤摸瓜查获了张某出售给黎某(另案处理)的4只熊掌。同时,森林公安机关从张某经营门店的两个冻库里扣押了大量的野猪、野兔、果子狸、环颈雉死体,以及真空包装的剥皮麂子和环颈雉制品。经鉴定,涉案熊掌和斑羚均是国家二级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
案发后,该院将关口前提,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通过第一时间查看案发现场、听取办案人员介绍、与太子山分局联合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的方式,指出了案件存在的难点、争议焦点,就如何开展搜集、固定和完善证据进行了探讨交流,并为下一步侦查方向提供了指导意见和思路。针对张某上下线涉案人员较多的情况,在作出逮捕决定的同时,检察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通知书,督促侦查机关加大查处力度,并全力追捕未到案犯罪嫌疑人3人。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