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粥标注的生产日期不清,有手写痕迹。(受访者供图)
5月21日,市民莫先生向记者反映称,当天早上他在食用“阳光早餐”时,吃出一股馊味,怀疑买到了过期的早餐。当他仔细观察早餐的生产日期时,竟发现日期被人为地涂改过。
“食品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5月20日,但被人为改成了5月21日,这不是拿食品安全开玩笑吗?吃坏了身体谁负责啊?”莫先生气愤地说。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当天,记者来到莫先生购买早餐的市区政和路宏业早餐摊点了解情况,营业员韦大姐表示:“我们的产品都是公司统一提供的,我在这儿工作了这么多年,保证不会供应过期的早餐。”而对于生产日期被涂改一事,韦大姐解释道,由于当日公司派送过来的早餐生产日期有些模糊,担心顾客误以为早餐标注有问题,她才用笔补上,并不是涂改。
随后,记者致电广西宏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邵鸿了解相关情况。据邵鸿介绍,该公司在我市有40多个早餐摊点,摊点售卖的早餐都是从当天凌晨4时前生产,6时左右配送到各个摊点销售。“有时因生产量大,部分食品是在凌晨0时前生产的,其标注的生产日期就是昨天;而凌晨0时后生产出来的,其标注的生产日期就是当天了。”邵鸿表示,该公司要求各个早餐摊点根据每天的实际售卖情况进货,卖不完的早餐由摊主自行处理,同时会降低摊主下次的进货量。对于把当天进货没有卖完的早餐留到第二天再次售卖的,该公司将对摊主处以300~500元/次的罚款。
对于此次员工手动涂改生产日期一事,邵鸿表示,这实属个人行为,公司将对该名员工进行处理和批评教育。
目前,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该局提醒广大市民,若遇到此类情况或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