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 稽查打假 >
分享

  近日,汉中市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利用网络平台销售“三无”口罩案,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10233元。

  2月26日,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有人利用网络店铺销售劣质口罩。该局高度重视,通过查证,发现该网店实际经营者为勉县新街子镇的汤某,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进行现场核查。经过现场检查,在汤某家中发现无中文标识、无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的一次性口罩50只,被执法人员现场扣押。

  经过调查,汤某以2.7元/只的价格从一个外地人手中购进一次性口罩1100只,后通过自己的淘宝店铺进行分销,销售价格3.96元/只。该批口罩外包装无中文标识、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进票据、检验报告等相关资质证明,截至检查时,除依法扣押的50只口罩外,其余口罩已全部销售。

  当事人汤某销售“三无”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10233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