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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做好榆阳区快餐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陕西重大疫情防控期间禁止群体性聚餐》《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第1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少和取消聚餐活动的紧急通知》及榆阳区委区政府有关防疫规定,现对全区快餐经营店做出如下要求:

  一、快餐店经营者可对就餐者提出合理建议,打包带离经营场所或通过外卖平台送餐上门。就餐场所人员密集度大的情况下应采取分流、分散、等候等方式就餐。每天早上九点前向所在辖区食药监管所上报前一天餐厅就餐人数登记明细,由食药所汇总上报市场监管局。

  二、快餐店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举办群体性聚餐。就餐桌全部划分为小桌,每桌实行单人单桌就餐,每个餐厅同时就餐人数不超5人,且单桌相距2米。就餐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经营者要对就餐者进行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拒绝发热、咳嗽人员在公共场所就餐,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就餐。

  三、禁止生产加工和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产品。

  四、快餐店做好生产经营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从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定时监测体温,充分做好个人消毒,并做好从业人员近期有无出入疫区经历、有无和发热咳嗽患者接触、亲属有无发热咳嗽症状等信息登记,一旦发现疑似疫情,立即停止该人员工作,并上报辖区食药所,上报市场监管局。

  五、快餐店经营者要加强对有关疫情政策法规、科学防控措施的宣传解读,不传谣、不信谣,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公众消费信心,积极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倡导送餐上门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力量!

  榆林市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