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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上午,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正式步入人民调解法制化轨道。

揭牌仪式上,市司法局宣读了《关于对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批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共同为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为7位专业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据悉,组建成立咸阳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省尚属首家,是咸阳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民调解法》的具体体现,是将二者有机结合的创新之举,可以快速、灵活解决市场监管领域纠纷,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纠纷解决率和满意度,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经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消费者可到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将具有法律强制力,备案后的调解书可作为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一改以往由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消协工作人员进行行政调解的单一模式,将人民调解引入调解消费纠纷领域,可以借助更多的社会力量,通过逐步聘请律师、专家、学者及有经验的社区工作者等作为人民调解员,从而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