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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越来越近,洗涤日化用品作为生活必需品,市场空间很大,盲目消费的人也很多,因为高利诱惑,假冒产品便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家常便饭”。但是,销售假冒商标的产品也是违法的,你知道吗?

  3月6日上午,西安市未央法院联合未央区市场监管局在北三环大明宫建材家居批发基地公开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并当庭宣判。这件事,还得从去年说起……

  被告人胡某曾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过刑罚,刑满后,其不思悔改,为牟取非法利益再次铤而走险,以低价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日化商品,并销往本市未央区新北城市场、新城区锦绣商城等地。2018年4月2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西安市新城区一小区内将正在准备送货的被告人胡某抓获。现场从该小区五个库房内查获各类印制有“高露洁”、“海飞丝”、“佳洁士”、“潘婷”、“飘柔”等注册商标的牙膏、洗发水、沐浴露、香皂、护肤品、洗衣粉等共计千余箱。上述商品经认定,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共计18.9万余元。

  合议庭对案件审理后当庭宣判,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对其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八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并判决将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由扣押机关依法销毁。

  为提高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未央市场监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叶小玲开展集中宣传,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数千份,耐心解答了群众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提问。

  现场商户和群众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观看庭审,受到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也看到了未央法院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态度。作为西安市民,今后将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去,为平安未央建设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注册商标代表着一件商品的信誉和形象,凝结着企业在产品生产、研发过程中投入的心血,既是国家对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一种尊重。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同时还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直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通过上述介绍,你知道假冒注册商标的后果有多严重了吧?

  希望作为消费者的你,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贪图小利,否则结果得不偿失;希望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你,当合法权益面临不法侵害时,一定要运用法律手段,果断维权;希望正在假冒注册商标的你,不要暗自窃喜,因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逾越法律这个底线,面临的必将是巨额赔偿和刑事责任,更希望你把守法经营作为立业之本,擦亮诚信经营的“金字招牌”!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