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至15日,大荔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针对全县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乱用抗生素和饲料中非法添加等行为,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以及使用环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和乱用抗生素等违法行为,严查农业部公布的假劣兽药、饲料及“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畜禽水产品投入品,进一步规范全县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市场的秩序,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畜禽水产品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安全。
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查看饲料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饲料企业生产审查合格证》等,原料采购是否规范、企业产品有无产品标签和产品合格证,标签是否规范,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是否有产品批准文号,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重点查看了兽药经营单位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GSP证》,是否严格执行兽药GSP有关规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重点检查进出入台帐、是否严格遵守兽用处方药相关标准,检查库存查看是否经营假劣和违禁兽药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饲料经营单位是否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等违法行为,是否经营违禁饲料,生产企业的各项记录是否齐全等。规范养殖场(户)兽药饲料使用行为,重点检查养殖场(户)不按照《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要求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停药期规定、乱用滥用抗生素或人药兽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饲喂违禁兽药饲料和其它添加物行为。
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台次,先后检查同乐饲料、佳美饲料、双胞胎饲料等饲料生产企业3家,运城希望饲料兽药店、大荔县宏顺牧业科技服务部、同州动物疾病诊疗中心等兽药饲料经营户13户,华山牧业、平民村侯明建养牛场等畜禽养殖户3家,周德勇阳光渔场、王晓春华原渔场等水产养殖户6家,未发现无证经营兽药、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兽药、无销售“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甲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药物、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经营户、养殖场的购销台帐、用药记录、养殖档案等档案资料齐全,确保了追根溯源。执法人员把质量抽检和监督检查相结合,重点针对水产品养殖环节进行了现场抽样检测,现场抽检水产品2个批次,未发现乱用抗生素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有力保障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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