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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工作的重要论述,将考核作为提升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分级分类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重要作用,实现了从“一个版本考到底,党员干部缺活力”到“分级分类细考核,激励表彰有动力”的良性转变,不断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为全面推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坚持分级考核,着力解决“强者恒强、弱者恒弱”无差距的问题。彻底打破唯领导论、唯资历论、唯年龄论,实行全员参评,将支队全体人员分为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科员三个层级,把同一层级的干部放在同一平台进行比较,强化领导班子、科室、干部之间的横向比较,提高考核精准度。在班子层级,围绕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进行考核,经民主测评后按照20%的比例产生若干名优秀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年度优秀推荐人选;在科室负责人层级,围绕科室具体工作进行考核,18个科室经综合考评按照40%的比例产生若干个优秀科室,科室负责人作为年度优秀推荐人选;在科员层级,18个科室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各推选1名政治过硬、表现突出、实绩显著、敢于担当的人选,经综合考评后,按照70%的比例推荐为年度优秀。

二是坚持精准分类,着力解决“一尺衡量、一标到底”无差异的问题。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考核办公室,制定精准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标准,不断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确保考准考实。在科室考核上,分为主责主业、综合评价、荣誉提升3大类18小项,除共性指标外,根据不同科室的不同职责和阶段性任务,精准设置各有侧重的差异化指标,如办公室侧重承担的目标责任考核,文件流转、文稿起草、后勤保障等工作考核,一线执法科室侧重日常执法、案件查办、专项行动考核,强化了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在干部考核上,因岗而异、因人而异,科学设立考核指标,做到综合管理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不同标准分类考核,防止干部考核“一刀切”。坚持“平时+年终”的年度考核方式,将平时考核贯穿年度考核全过程,注重了解被考核人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避免干部考核出现“临时冲刺”、“凭一时表现”的问题。在平时,充分依托企业微信APP,建立日常考评档案,定期听取干部日常工作汇报,做到周结、月结、季度小结,实时动态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近况。在年终,综合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并依据年度内获得的各项市级及以上荣誉以及参加各类活动的频次予以加分。

三是坚持奖罚并处,着力解决“干好干坏、干多干少”无差别的问题。始终把考核结果运用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评价、调整配备、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突出考核结果“四个结合”,让干事者有收获,让后进者有提升,让躺平者站起来。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激励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职务与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不简单以任职年限论资排辈,综合考虑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等次较多的干部,同时在评先评优、党员发展等方面让政治信仰坚定、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更有干劲。将考核结果与教育培训相结合。注重在考核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将考核结果靠后的科室和个人列入重点管理对象,综合运用政治理论学习、专业技能培训、具体执法指导等多种方式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后进干部综合能力。将考核结果与惩戒处罚相结合。对考核评定较差的科室或个人,由相关分管领导及时进行约谈、严格问责。对因工作失职、工作重大失误等原因被一票否决的科室及相关人员,由支队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取消科室及科室人员当年评优资格。将考核结果与典型引领相结合。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挖掘优秀、树立典型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结果对照,推行“三比两评”活动:即比作风、比能力、比威信和评办案能手、评执法骨干,宣传优秀干部典型事迹,使考核结果运用真正起到鼓励先进、激励引导后进的作用。

通过大力推行分级分类考核制度,支队全体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显著提升,“人人争先进,事事创一流”在支队蔚然成风。成立三年来,累计调整使用科级干部81人次,7人获得公职律师资格,2人被市检察院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14人入选国家、省、市市场监管专家库,3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查办案件359起,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3亿元,被国家总局授予“全国市场监管卫士”先进集体;被国家总局和人社部评为2022年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成绩突出单位;连续两年被省局评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贡献突出集体;被省局评为疫情防控保供稳价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药械执法案件评查连续两年评为全省前列;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连续两年全市优秀等次;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五星级党支部”称号,连续三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