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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渭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商务以及供销合作社从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10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以治理突出问题和防范风险隐患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对象:各类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

重点整治主体:全市各类食品批发商、小餐饮、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重点整治品类:各类生产销售的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传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以及商标侵权食品、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情形。

本次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打击各类生产、经营、销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食品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全市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渭南:多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陕西市场监管 昨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渭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商务以及供销合作社从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10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以治理突出问题和防范风险隐患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对象:各类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

重点整治主体:全市各类食品批发商、小餐饮、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重点整治品类:各类生产销售的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传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以及商标侵权食品、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情形。

本次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打击各类生产、经营、销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食品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全市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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