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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报就市民一直以来所关心的“保健品话题”做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七成的老人表示自己购买保健品时被骗过,超四成以上子女表示不支持老人购买保健品。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两年来,温州市监部门针对保健品市场乱象进行了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归纳出十大“保健品陷阱”。

  相关案例

  “专家门诊”是假

  骗钱才是真

  2018年6月,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合作拍摄的防范保健品欺诈主题微电影《较量》首映仪式在市老年活动中心举行。该片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10月17日破获的一起大型保健品非法营销案件为蓝本,揭露了社会上针对老年人食品、保健食品营销的欺诈、虚假宣传骗局,提醒老年人理性消费。

  当天,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取缔了温州德马康之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德马康之源”)组织的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场所,当场控制该团伙虚假专家及骨干成员14名,并予以立案。

  “温州德马康之源”为浙江康瑞祥生物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瑞祥公司”)的温州子公司。经查,现场的所谓“专家”身份和头衔全都是虚假的,是“康瑞祥公司”在事前早已编造好的,包括会议现场的专家展架和介绍专家的相关视频都是精心编造出来的虚假信息。仅2017年10月16日、17日,“康瑞祥”销售的纳豆紫苏籽油软胶囊涉案金额达21万元,2017年1月至9月该公司销售金额近800万元。

  老人举报保健品欺诈

  获全国“第一奖”

  2018年10月30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为一位老人颁发举报奖励6.6万元。浙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透露,这是全国首例群众因举报保健品欺诈行为获得政府现金奖励。

  2018年3月,鹿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鹿城区财政局制定《温州市鹿城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该《办法》发布后不久,一位老人带着几十瓶蜂胶和十几盒“牛葆圣芳”保健食品,找到该局松台市场监管所实名举报。该老人称,位于鹿城区一居民区的某“用户俱乐部”在向老年人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其前后共花费2万余元购买,服用后身上的老毛病并没有好转。得知情况后,该局执法人员说服并指导老人与执法人员一起在“俱乐部”内外展开调查。

  2018年9月4日,鹿城区市监局依法向该企业开出110万元罚单,成为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温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的最高罚单,并为20多名老人追回损失共计10多万元。

  -部门行动

  近两年

  立案查处861起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近几年来,市面上利用虚假夸大宣传、欺诈高价推销等非法手段进行非法营销食品、保健食品的情况时有发生,引发较多消费投诉,扰乱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温州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整治。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取得一定整治成效:立案查处861起,其中违法生产经营案件617起,违法标签声称案件136起,违法营销案件70起,违法广告案件38起,罚没款达1604万元,移送司法部门案件97起。接下来,该局将继续落实主体责任,净化市场环境,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行业自律,从广告宣传、产品质量、进货台账等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合法守法经营。

  -十大“保健品陷阱”

  1、假借公益欺骗型

  借助与广播电视报签订协议,以广播电视报读者俱乐部或生活馆的名义对外宣传,采取发放小礼品等形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养生知识讲座,会后一对一诱导与会老人高价购买产品。该种行为披上合法外衣,借助公益活动,更具欺骗性。同时利用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和高科技手段,危害受众面广。

  2、冒充专家恐吓型

  对“假专家”进行虚假包装、宣传;组织健康讲座和体检,由“假专家”介绍脑卒中(中风)的严重性,让消费者产生恐惧心理;由“假专家”开展“一对一”的“诊疗”,解读体检报告,渲染体检结果的严重性,吓唬消费者,给消费者“下危机”,并提出解决方案(使用特供保健食品治疗),从而达到以高价销售特供保健食品的目的。该种行为以“假专家”随意编造头衔,使得患病老人上当受骗,延误病情;趁机将产品价格虚高数倍,甚至数十倍,骗取老年人多年积蓄;还引发破坏家庭和谐,导致很多家庭老人与子女之间的矛盾。

  3、瞒天过海神吹型

  在普通酒、饮品中添加“地塞米松、吲哚美辛、阿司匹林、双氯芬酸钠”等化学药物成分,利用广告诱导,“秘方”诱导,将普通酒或饮品包装成治百病的“神药”,并通过广招代理商,营造热销氛围。该种行为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药,长期食用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特别是中老年人食用后可能发生意外死亡,并借助广告神吹,老年人容易上当受骗。

  4、免费旅游陷阱型

  以“感恩行动”名义组织老年人客户到旅游景点免费旅游,在游玩期间组织“假专家”对这些客户进行身体检查。谎称部分客户有极大的患癌风险,故意制造恐慌气氛,然后借此推销声称可以治疗癌症的保健食品。该种行为以欺骗钱财为目的对老年人虚假关心,从而危害老年人身心健康。

  5、非法添加毒害型

  生产者设立生产窝点,大量生产含有西布曲明、西地那非、酚酞等有毒有害成分的无外包装减肥、壮阳产品胶囊,伪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书等开展虚假宣传,并通过网络向全国批发销售。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生产和销售团伙通过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强,受害人群大。

  6、连环施计圈套型

  通过宣传单或现场产品推介会,组织“癌症”患者现场说法,以“亲身经历”宣传食用产品对治疗癌症的显著疗效。该种行为将普通食品渲染成能治癌症的神药,忽略正规治疗,容易延误癌症患者的治疗,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7、虚构认证伪装型

  虚构“国内唯一一款”“全球公认”“美国哈弗医学院临床证明”“欧盟EDQM认证、英国BRC认证、瑞士SGS认证”等权威认证信息,将产品伪装成高科技产品,并伺机高价向老年顾客推销。该种行为虚假使用权威认证,破坏了认证的权威性,损坏了政府信誉。

  8、量身定制诱导型

  通过发展会员并将其虚假包装成“专家”,宣传其为“老师”,由“老师”上门推销,针对消费者的病情拿出“量身定做”的营销方案,渲染消费者病情的严重性,针对性提出“一对一”的“治疗”方案,进一步鼓吹“产品具有正规医疗难以企及的效果。虚假宣传使患者相信使用该产品优于正规治疗,导致其停止正规治疗,延误病情,从而导致社会信誉丧失、人际关系缺乏信任,正常交往产生戒心。

  9、自编自演体验型

  推出免费体验,向体验者宣传产品高大上的功能,并假借体验者名义悬挂自己制作的锦旗等形式,制造畅销假象。该种行为夸大产品疗效,产品在无医生指导下使用,安全隐患大。

  10、非法集资诱骗型

  实施非法集资,利用老年人希望获利的心理,突出该营销活动在缴纳一定本金的基础上可以按月获得分红。该种行为是利用投资高额回报的手段,达到对老年人实施非法集资的目的,使得老年人钱财受骗数额大,后果严重。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