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简称《通报》),确定陕西省人民政府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次为A级,评议考核成绩与往年相比有明显进步,予以表扬。
《通报》指出,2019年,陕西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监督管理责任、能力建设责任、安全保障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全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保持了陕西省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态势。
2020年,我省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围绕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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