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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夏以来,气温不断升高,各类细菌繁殖较快,容易引起食物变质腐败,为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辖区群众饮食安全,未央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一、餐饮单位要严把食品安全关。

  (一)不采购、使用、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

  (二)禁止采购、加工、制售野外拣拾的蘑菇和野菜、河豚鱼、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

  (三)加强餐饮加工场所卫生环境、加工容器和餐饮具消毒等管理,食品应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四)严禁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加工制售凉菜。

  二、消费者应增强防范意识。

  (一)饮食上,少吃油腻、辛辣易上火食物,多吃清淡富含维生素的食物,荤素搭配,营养合理,清热防暑。

  (二)在外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餐饮服务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是否有感官异常等问题,就餐后主动索要就餐凭证。

  (三)尽量避免在卫生条件差的路边摊贩,露天或无证照小餐饮店用餐。

  (四)在家用餐注意蔬菜、肉类需冷藏且分开保存;袋装、瓶装等包装类食物和饮品,要即开即食、即饮;剩菜剩饭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需加热,确认未变质再食用。

  三、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及时救治和投诉。

  (一)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发生呕吐、腹泻、发热等不适应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注意保留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

  (二)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餐饮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投诉举报电话: 12345 12315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