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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五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安排,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整改阶段。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按照《陕西省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执业药师不能在职在岗、处方药未经审核及使用不规范第三方远程审方服务平台开展业务等问题主动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充分利用区县局监管力量,结合日常监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对企业自查整改后仍发现存在执业药师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及使用的远程审方功能流程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行为的,记入企业失信档案,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阶段为督查指导阶段。市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单位,予以通报。

  第四阶段为总结检查阶段。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查处的典型案例、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