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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食物中毒行政处罚上诉案进行公开宣判。68名顾客因食用“网红店”一笼小确幸的甜点食物中毒,涉事企业还未经许可从事即食食品经营,监管部门对涉事企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百万余元,同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海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涉事企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

  2017年7月19日,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市民举报,称多名到一笼小确幸就餐的顾客发生肠道不适情况。调查显示,中毒的68人均曾食用奶油芝士酱制作的甜点。

  区市监局调查发现,2017年7月13日至18日期间,餐饮公司从业人员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和手套,且搅拌桶未经清洗消毒就直接用于制作奶油芝士酱,并在操作台上放置、敲碎未清洗的生鸡蛋,导致奶油芝士酱在加工过程中存在受到交叉污染可能。之后,制作好的酱包配送至上海市9家店制作芒果拿破仑。经查,2017年7月15日至19日,就餐后出现发热、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并前往医院就医的顾客均食用了芒果拿破仑。经调查,其他原料、门店加工及冷链运输环节则可排除被污染的可能。

  市监局对留样的其他食品及门店配送食品进行了检测,发现存有沙门氏菌,中毒人员粪便中亦检出该病菌。此外,餐饮公司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不含即食食品,而向门店供应的奶油芝士酱为即食食品,超过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

  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区市监局作出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共计112.7万余元,同时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