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 舆情动态 >
分享

  

 

  7月26日,未央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全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打击和遏制涉黑涉恶势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提高经营户整体素质,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全力推动我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迈向纵深、落到实处,特制定印发《未央区“无黑无恶市场”创建工作方案》。

 

 

  强化思想引领

  未央区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以实现未央辖区市场领域“无黑无恶”为目标,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进依法严打、破“网”打“伞”、打财断“血”重点攻坚战,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总体思路,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扩大扫黑除恶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斗争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全面打造“无黑无恶市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

  明确工作目标

  未央区通过开展“无黑无恶市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结合市场监管的职能职责,加大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行业监管,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紧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深入开展行业治乱,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通过集中打击、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保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打造“无黑无恶市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

  未央区成立“无黑无恶市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孙志群副区长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叶小玲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委,公安未央分局,生态环境未央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区农林水务局,区城管局,区热线办,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扫黑办。

  细化创建标准和职责分工

  (一)市场监管方面。加强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市场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哄抬价格、虚假标价、低标高结、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等违法行为,禁止发生制售野生动植物行为,辖区市场无“菜霸”“市霸”“行霸”。

  (二)无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加强对辖区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违法直销行为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违法会销中的各种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打击传销的联合行动,严厉查处传销行为,达到刑事标准的,移交公安部门打击处理。

  (三)打假治劣方面。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处理消费者维权投诉,化解相关矛盾,制售假冒伪劣案件比去年同比下降,无违反环保要求生产加工行为。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四)市场主体准入方面。对相关部门确定为涉黑涉恶人员,在注册企业、个体户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重点审查,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优化市场主体素质和水平。

  (五)信用监管方面。加强涉黑涉恶相关企业的信用监管工作,依法向社会公示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率达到100%;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六)商标、广告监管方面。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检查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加强广告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破坏广告市场秩序、虚假宣传、侵害广大消费者利益的违法广告行为。涉及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七)网络监管方面。组织人员开展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资格检查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网络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网络经营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有序。涉及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八)食药安全监管方面。严厉打击坑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四品一械”等不合格商品的黑工厂、黑窝点,以及无证经营使用、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四品一械”特别是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环境。涉及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严厉打击在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计量认证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黑恶势力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打击质量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规范质量管理经营秩序。涉及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十)舆论宣传方面。指导相关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无黑无恶市场”创建工作情况,对典型案例、亮点工作和经验做法要大力进行宣传,并做好与广播、电视、报纸联系对接工作。

  (十一)严肃查处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未央分局等单位要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力度,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要求,对各单位移交的指向明确、内容具体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强化“打伞破网”,为全区“无黑无恶市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十二)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加强收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向市、区(县)12315、12345工作机构各受理平台关于涉黑涉恶势力线索和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确保线索及时移交,投诉举报按期办结。

  明晰步骤安排

  根据“无黑无恶市场”创建标准要求,到2019年底,辖区各大中市场无涉黑涉恶情况发生,市场领域各行业秩序规范有序,公平竞争,合法经营。

  落实工作措施

  (一)加强执法办案,夯实主体责任。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集市贸易、商品批发、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走访宣传,鼓励各类市场积极参与“无黑无恶市场”创建活动,梳理辖区内市场生产经营消费情况,建立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台帐。开展拉网式滚动排查,加大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传销、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并公示一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大要案件,震慑违法行为。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发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进场费违法行为线索,留存相关证据,进行认真核查,对于涉嫌黑恶的线索要及时进行移交。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本部门行业监管领域存在的乱象整治力度。对“市霸”“黑商户”“小额贷”等黑恶势力易于滋生的行业、场所以及司法机关提供的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格审查、加强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车站周边旅店、商户进行重点检查,对无照经营的“黑旅店”“黑商户”进行集中清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行业自律。要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充分利用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车、网络平台等多样宣传手段,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会、走访、座谈等形式,宣讲扫黑除恶知识,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经营者积极举报身边涉黑涉恶现象,提高宣传发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无黑无恶市场”社会共治共建。

  提高工作标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必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市场监管领域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坚持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全力推动“无黑无恶市场”创建工作落地生效。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创建标准,强化落实责任。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传销、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打击市场领域各类“市霸”“行霸”“菜霸”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及时向本地公安机关和扫黑办移交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三)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尤其是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市场领域监管力度,及时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四)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区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创建工作的督查考评,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推进缓慢的责任单位将予以通报,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