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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发生以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要求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突出抓好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加大对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立即开展口罩价格专项检查,坚决刹住口罩涨价风;突出抓好关闭野生动物市场及平台,落实停止野生动物交易各项要求,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突出抓好防护用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执法行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制定落实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责,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01

  河南:召开“疫情防控”发布会

  保障药械供应 稳定市场价格

  2月5日上午10时,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第4场新闻发布会。

  会上,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该局已开设绿色通道,对生产口罩、消毒液等当前紧缺物资的企业特事特办,只要符合生产条件,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好证照手续,企业可以立刻开工生产。同时,河南省药监局对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疗用品、用械等全部实行快速审批,帮助企业尽快投入生产。

  为保障海外进口捐赠的防护类用品尽快通关,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已委派专人驻海关联合办公,做好鉴别验收进口医用防护物资、检查负压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等工作,以保障物资尽快通关。

  02

  江西:加强无纺布质量监管

  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2月3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无纺布产品质量监管的紧急通知》,重点对列入江西省一级调度的4家无纺布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服务和监管。

  一是强化属地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大无纺布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无纺布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做好服务保障,有关检验机构开辟绿色通道,立即安排技术人员上门服务,对企业提出的材料、产品检验等需求第一时间安排,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加强监督抽查,组织开展无纺布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即抽即检即出报告,严禁不合格无纺布产品流入市场,确保用于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控物资生产的无纺布产品质量安全

  03

  北京:严禁发布宣称对新冠肺炎

  有预防作用等内容广告

  2月4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广告活动的提醒告诫书,提示北京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禁发布宣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预防、控制、治疗、治愈作用等内容的广告。

  告诫书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要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广告活动,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代言虚假违法广告。

  严禁为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严禁发布妨碍社会安定和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广告。严禁发布宣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预防、控制、治疗、治愈作用等内容的广告。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利用合法的媒介积极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广告。

  04

  上海:发布防控疫情

  食品经营安全操作指南

  2月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食品经营安全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场所卫生、原料采购、加工操作、供餐用餐、食品配送等7方面落实管理措施。

  《指南》强调,禁止各食品经营单位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原料加工经营食品;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食品销售单位停止提供食品“试吃”服务。

  《指南》鼓励各餐饮经营单位在就餐人员通道入口处设置免洗消毒液;鼓励餐饮单位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集体食堂,可根据实际采取分时段用餐、分部门用餐、在工作岗位用餐等分散式供餐用餐模式。鼓励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等物理方式避免用餐人员拥挤聚集。

  《指南》同时要求,严格网络食品交易配送过程管理,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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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河北:召开疫情防控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视频会议

  2月3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要加大对口罩、抗病毒药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执法检查力度,以商场、超市、市场等为检查重点,确保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处于合理水平。

  会议明确,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12315热线24小时畅通,及时处置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对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对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

  06

  安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集体聚餐和外卖、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外卖服务。

  制定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禁止野生动物经营;餐饮服务单位把好“五关”,即食材溯源关、消毒保洁关、人员健康关、加工操作关和就餐环节关,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严格做好环境、设施设备、餐用具等消毒、保洁,从业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顾客不得在餐饮店聚集性用餐,鼓励将食物打包带走。

  严控外卖风险,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外卖服务。

  07

  贵州:两部门联合严厉打击

  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2月4日,贵州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销售口罩、消毒液、药品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时,在定价上必须遵循两条原则:一是以贵州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1月25日为时间节点,库存上述5类商品以1月25日前的商品销售价格为原价,在1月25日(含当日)后销售价格不得超出原价;二是新进上述5类商品的进货价格变化导致销售价格变化的,商品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5%。

  08

  湖南益阳:“6个着力”

  为市场保“价”护航

  1月22日以来,湖南益阳市市场监管局相继召开6次紧急会议,全面部署防控工作。

  该局坚持“6个着力”,全力保障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监控,督促16家医药和医疗器械批发连锁零售企业、驻益的生产厂家代表,采购和储备疫情防控物资,要求各市场经营主体不哄抬价格,确保市场供应。

  09

  海南洋浦:

  严打造谣哄抬大米物价行为

  近日,因朋友圈谣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洋浦大米将供应不足”,导致洋浦部分区域出现哄抢大米现象。

  从正月初二开始,海南洋浦市场监管部门就在各个大米销售点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目前,洋浦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保障百姓生活物资供应充足。同时,对于恶意造谣,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行为,将由司法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