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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月25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碑林区、高陵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碑林区第三中学食堂及校园周边王魁腊汁肉店、香辣汉堡店,高陵区第一中学食堂及校园周边自立超市等5家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索证索票、台帐管理、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等食品安全制度、学生就餐座位摆放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监管二维码推进情况。详细了解了学校食堂供餐安排、供餐方式、用餐学生人数等,建议学校食堂餐饮具集中进行消毒,确保消毒不流于形式,保证消毒效果。

  针对校园周边个别餐饮单位超范围经营凉菜、操作区域环境卫生差等问题,要求随行的区局监管人员督导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并组织“回头望”,确保问题不反弹。

  检查组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做好4项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三是加强协作,形成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合力;

  四是加强引导,广泛宣传,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务必做到食品安全工作“六到位”:

  一是自查整改要到位;

  二是规范操作要到位;

  三是健康管理要到位;

  四是配送安全要到位;

  五是信息公示要到位;

  六是检查指导要到位。

  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打造安全、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