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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下午,陕西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一行到西安市部分药品零售及批发企业督导检查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监管及保供情况,省局及西安市(区)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一同调研。

期间,督导检查组先后来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店、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北三路店、京兆大药房众德店等零售药店,实地察看了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四类药品”设立专柜集中销售情况;检查了防疫药品专柜陈列、储存以及处方药管理等质量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了“四类药品”以及口罩、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药械购销存等情况;详细询问了防疫药械市场保供以及退烧药实行拆零限量销售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记录等情况。在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就防疫药械储备供应情况进行了深度座谈交流,听取企业疫情专项物资储备、省储备呼吸系统用药、市场供应、质量管控等情况汇报;详细询问阿兹夫定片、奈马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等抗新冠病毒重点治疗品种的质量管理、购销渠道管控及其储备等情况。对督导检查中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现场逐一予以解答。

应宏锋强调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加大涉疫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针对我省“四类药品”出现的购买需求激增,市场供应不足等问题,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按照省局印发的《关于助力做好疫情防控用药械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的“六条举措”,助力有关部门千方百计保供应,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有效缓解当前买药难、用药难的紧迫压力。

应宏锋要求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一要持续加大疫情防控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监管查处力度,紧盯“四类药品”、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治疗药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重点品种经营渠道,针对性开展各类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到账目清晰、存储规范、经营合规以及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凭处方销售相关产品。

二要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资源,着力做好“四类药品”以及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储备和保供拓展购销渠道,督导企业及时将采购到的“四类药品”投放市场,有序销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按需购药,不盲目囤药。

三要支持省内企业聚焦重点药品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加快“四类药品”、试剂投产和产能提升步伐,引导药械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深度沟通协调,强化我省货源调配,督导零售药店尽快上足这些产品,积极做好替代产品的储备和同类产品的市场供应,最大限度保证全省疫情防控用药需求。

四要督导零售药店在拆零限量销售退烧药中严格执行药品拆零销售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向购药人提供安全用药指导,提醒购药人服用退烧药品的禁忌症等注意事项,细致做好相关销售情况登记,严防药品污染,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可及。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