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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陕西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8月12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成立陕西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根据《通知》,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副省长叶牛平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贾锋、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丁恒、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江、省药监局局长应宏锋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法院、省检察院、西安海关、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药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药监局副局长张平兼任,办公室成员(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