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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节日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各类聚餐活动增多,为保障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大荔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用药安全,谨防不安全事件发生。

  一、选购安全食品。在选购食品时,要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购买熟食卤味、儿童食品、酒水饮料,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购买定型包装食品,应查看定型包装食品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

  二、保证就餐安全。消费者就餐时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尽量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居家饮食一定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建议不食用各种凉拌菜、卤水产品和容易导致身体不适的饭菜;不食用未煮熟的四季豆、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避免节日暴饮暴食,饮酒要适量。机关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席和会议聚餐等集体用餐单位,使用的食品原料、烹饪加工方法、餐饮环境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严禁使用毒性中药材等有毒原料加工食物,严禁食用未煮熟的四季豆、扁豆、发芽土豆等原料加工食物,严禁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大监管力度。超过50人就餐的农村家庭自办宴席,举办者应提前3天向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报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充分发挥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镇、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构和人员作用,强化宴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备案、责任承诺、厨师培训、现场督查、菜品留样、事故应急等工作制度,指导群众科学烹调、合理膳食,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不加工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原辅料;不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食品添加剂;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应加强健康管理,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五、注意安全用药。一是购药请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二是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三是仔细查看药品使用说明书,包括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在医生或者药师指导下购买使用。四是保管好购药小票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以便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投诉举报和索赔。五是不要将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等当作药品,更不要认为贵药、新药、进口药一定比便宜药、老药、国产药好,不要轻信广告宣传,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药。六是谨慎酒后服药。有些中老年人有长期服用安眠药助眠的习惯,但酒后服用安眠药物有危险。糖尿病人使用降糖药期间,空腹饮酒易出现低血糖反应。酒后使用降压药、抗生素、抗精神病药物也会导致不良后果。正处于服药阶段的患者,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宜饮酒。七是注意按时服药。春节期间,不少市民会熬夜看电视、从事一些娱乐活动,打乱了作息时间,常忘记按时服药,不利于医疗效果。八是注意药后驾车。有些药品尤其是精神类药品和麻醉药品,对人的神经系统影响最大,影响反应能力和判断力。为了安全,使用这类药品后不要驾车。此外,还有一些药品会影响驾驶者的反应灵敏性和自我控制能力,“驾车族”生病服药时应多留心,此类药品使用说明上通常会注明“服后应避免驾驶车辆或高空作业”等字样。

  六、健全监测体系。各镇、街道办及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信息沟通,严格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加强协作,增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大荔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在治疗急救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事件。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向县食安办报告。

  大荔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 3224700

  大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3226208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