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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连日来,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价格维稳等多个方面,制定出台12项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双节”期间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确保市民群众买的安心、吃的放心、玩的舒心。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针对双节期间消费特点,以月饼、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以群体聚餐单位、流动餐车及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同时,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

  二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监管要求,加强对商场、旅游景区、车站、影院、宾馆等人口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有定期巡查记录及人员定期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演练并有记录;特种设备是否有维修保养记录。

  三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开展对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以及旅游商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旅游景区市场的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

  四是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对重点市场、商场超市以及电器卖场以查标识、验证件、索票证、看质量等检查方式,对“双节”期间重点消费商品进行检查,打击经营者设置消费陷阱,利用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有奖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加强集贸市场整治。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整改要求,加大对各类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理念,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做好市场环境卫生清洁保洁,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

  六是加强定量包装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结合节日期间市场热销的定量包装商品,采取“巡查巡检”等监管方式,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加强计量衡器监管,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七是加强保供稳价市场监管。继续做好保供稳价市场监督检查,密切关注节日商品价格波动情况,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商品价格。

  八是加强肉品市场监管。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肉类商品的监管,提高市场巡查频次,监督检查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制度落实。

  九是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主体安全资格的检查清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对未经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得注册登记。严厉打击擅自在集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十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检查。要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汽车销售市场监管、网络市场监测等各领域监管工作。认真排查核实涉嫌网络交易违法案件线索,对于排查出来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十一是强化消保维权工作。在各大景区、商场超市等人流密集区设置消费维权站点,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解答消费者有关咨询,及时受理、分流、督办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随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对“双节”期间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

  十二是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消费欺诈和有奖销售、虚假宣传、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在网络购物领域、城乡结合部、城市中心等区域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截止目前,陆续出动执法人员3780人次,执法车辆1730台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1360户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170份,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1起。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