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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第1号
  关于对35批次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19年7月中旬,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鸡蛋等2类食品3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蔬菜32批次;鸡蛋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2292号公告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蔬菜中豆类蔬菜抽检项目包含克百威,灭蝇胺,氧乐果,水胺硫磷,阿维菌素,氟虫腈;豆芽抽检项目包含亚硫酸盐(以SO2计),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铅(以Pb计);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抽检项目包含甲基硫环磷,甲基异柳磷;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含毒死蜱,克百威,阿维菌素;鳞茎类蔬菜抽检项目包含腐霉利,毒死蜱,克百威,氧乐果,甲拌磷,多菌灵;茄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含苯醚甲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多菌灵,氧乐果;鲜食用菌抽检项目包含荧光增白物质,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百菌清;叶菜类蔬菜抽检项目包含毒死蜱,氧乐果,阿维菌素,氟虫腈。
  2.鲜蛋检验项目包含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附件2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