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 消费指引 >
分享

315诚信_01.png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于3月14日在万达广场、大明宫建材市场广场开展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旨在围绕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敢于监督、善于维权。

榆林市政府副市长徐刚、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高翔、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张东等领导出席活动。

IMG_258

IMG_259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联合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高新分局、执法支队、市检察院等20余家单位以“提振消费信心 共享放心消费”为主题深入宣讲,重点围绕三个部分展开。

一是现场消费答疑。本次活动现场设立了多个展位,涵盖政策法规宣讲点、受理投诉咨询举报点、食品药品快速检验点等多方面,为在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同时打通了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的“堵点”,化解消费纠纷,反响十分热烈。

IMG_261

IMG_262

二是讲解消费知识。工作人员为市民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入手,细致地向消费者讲解消费者九大权利、消费维权途径、防范网络诈骗、识假辨假、网络直播购物等消费知识,普及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使用和维权注意事项。

IMG_263

IMG_264

IMG_265

三是真实案例释法。活动现场展板展示榆林2022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及十大消费警示,围绕典型案件,以案释法、以点带面,向广大群众介绍在日常消费者常见的消费投诉问题类型、应当注意事项、权益受损后如何投诉维权、如何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进行索赔以及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牢固树立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后顾无忧。

IMG_266

IMG_267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彩页20000余份,宣传礼品10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百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主动规避消费陷阱、主动维权的意识,引导树立绿色低碳可持续消费理念,并督促行业企业积极发挥自律作用,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筑牢消费维权共建共治“保护网”。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