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国家药监局对2020年药品安全考核成绩突出的陕西等12个省市药品监管局进行通报表扬。陕西省药品安全工作在2020年考核中取得了优异成绩,考评结果为A级等次。
《通报》指出,陕西省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统筹推进药品安全各项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支持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创新,助力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加强监管执法,扎实推进监管业务工作,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全年未发生重大或以上级别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持了药品安全稳中向好形势。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药品安全重大决策部署,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案件查处和网络数据安全等方面推动工作落实效果显著,查办药品重大案件表现出色,在全国“两法”知识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2021年,省药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家药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深化“药品放心年”为主线,将高质量发展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全力推进六大体系向纵深发展,推进实施机构实体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闭环化,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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