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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4日,省药监局举办2022年陕西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销毁假冒伪劣药品活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平讲话并宣布活动开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锦川主持活动,局在家领导、药品安全总监、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活动现场展示了2019年以来查处、罚没的假冒伪劣以及过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通过开展集中销毁活动,一方面实现对假冒伪劣药品的无害化处理,防止过期失效和假药劣药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对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危害;另一方面有效改善营商环境,防止假冒伪劣和过期药品通过非法渠道重新流入市场,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近年来,全省各级药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我省聚焦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麻精药品、网络销售药品、植入性高风险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临床试验、疫苗购销等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查处“两品一械”违法案件2470件,较上年度同期增长31.9%。其中药品类案件1570件、医疗器械类案件566件、化妆品类案件334件,涉案货值金额合计1182.6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89.02万元,罚款金额2141.46万元,发布质量公告6期,全年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没有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2022年是“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现场对全省各级药监部门提出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持续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强化系统内部以及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从严从重查处并集中曝光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铁案”,形成强大威慑。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安全用药意识,发现假冒伪劣药品时及时向药监部门投诉举报;定期检查家庭小药箱,主动将过期药品上交到定点回收单位,切勿随意丢弃,为创造安全用药环境贡献力量。

启动仪式结束后,省药监局执法人员将查处、罚没的假冒伪劣药品运送至渭南市蒲城县环保科技公司,集中进行无害化销毁。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