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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全市统一规范、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推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构建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的执法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西安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重要之年。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党委提出以“转作风、树形象、强监管、严执法、争一流”和“建一流班子,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主题,切实抓好执法标准化、监管网格化智慧化、基层建设规范化、干部队伍建设专业化、法律业务培训日常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六化建设”。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郝生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张军社检查港务区、浐灞生态区市场监管工作

《意见》提出了推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组织机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推进执法标准化工作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成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综合执法支队综合大队进行一周一法、一月一考法制培训

《意见》明确

到2025年,标准化理念和方法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得到充分运用推广,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过程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标准化西安模式。

《意见》要求

要坚持党的领导、改革创新、依法行政、标准引领和有序推进等5项基本原则。

—— 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执法标准化建设全过程,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执法标准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制度机制不断成熟定型,创新执法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执法效能。

—— 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制度,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 坚持标准引领。着力破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覆盖全面、协调统一、高效易行的执法标准体系,统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尺度。

—— 坚持有序推进。按照“先试点探路、后示范引领”的工作思路,科学把握执法标准化工作的步骤与进度,有序扩大执法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公安机关查处违法行为

《意见》围绕明晰执法权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执法机制、促进信息共享等6大类16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明晰执法权责

1、厘清执法权责。梳理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厘清执法职责、执法依据及执法程序,加快形成标准化执法事项清单。

2、理顺执法机制。促进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融合,明确监管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工作职责,理顺并完善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协调联动、信息互通、监督反馈等机制。

二、严格执法程序

3、统一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研究制定执法程序标准体系,细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配套规范,严格规范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

4、全面推行 “三项制度”。围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点环节标准,重点聚焦执法音像记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审核管理、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等环节建立标准及配套管理制度。

5、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开展执法文书标准研究工作,配套编写行政处罚文书范例,推广使用统一印制标准文书,制定行政处罚文书及其编号管理标准。

三、规范行政裁量标准

6、细化裁量基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按照过罚相当、量罚一致的原则,量化制定《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刚性与柔性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压缩行政执法“弹性空间”,促进公正执法。

四、加强队伍建设

7、强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转作风、树形象、强监管、严执法、争一流,大力培育“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修订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打造一支忠诚履职、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综合执法队伍。

8、提升专业化水平。制定执法资格管理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执法人才库和专家库,提高专业执法人员比例和能力水平。

9、规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推进执法用语规范化、仪容仪表整齐化、执法程序法定化、执法行为人性化。

10、强化业务培训。纳入全局系统“ 一周一法、一月一考、一季一交流”全员学法活动体系之中,持续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综合执法人员全员学法培训活动。建立标准化执法业务培训体系,健全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轮岗交流,培养 “一专多能”执法人才。

11、强化装备保障。统一配备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配齐配全执法车辆及执法装备,加强档案室、询问室、听证室建设,按规定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研究制定执法装备配备管理使用规范。

五、完善执法机制

12、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构建执法监督标准体系,统筹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个案监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案件通报、案卷评查机制,规范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13、完善联动执法机制。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1+N”模式,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探索引入司法公证介入执法行动,实现执法过程透明、公开。

14、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执法履职效能评估标准,聚焦执法主责主业,明确评估程序、评估内容和评估方法,实现对执法工作的科学量化评价。

六、促进信息共享

15、构建执法信息化体系。依托 “智慧市监”平台,打通信息渠道,逐步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的执法信息化体系平台,探索实施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工作。

16、建立数据分析应用制度。制定执法数据统计分析规范标准,探索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案件类型、结案率、公示率、诉讼率等执法数据的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关联分析和深化应用,有效利用执法数据推动执法水平提升。

《意见》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执法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做好保障支持。要加强统筹推进,加快执法标准的精准实施和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全面构建、有效运行的执法标准体系。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加大标准执行、监督力度。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挖掘执法标准化工作典型经验、优秀成果和成功做法,及时总结凝炼执法标准化示范推广模式,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推进执法标准化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