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 消费指引 >
分享

为满足群众生活需求,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增加城乡居民就业和收入,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在城区范围内进一步开放外摆经营,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区域设置

开放区域为城区翡翠世家小广场,沙梁街客都购物广场、和润商厦楼前,沙梁步行街,北教场广场周边、东风商厦沿河堤段,茶坊烈士陵园前,设置早市、夜市摊点、应季自产自销瓜果蔬菜临时摊点等。主街道符合设置条件的沿街门店,划定出店摆放黄线。

经营时间

每天18:00至22:00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6月30日起

报名地点:

北教场区域:北教场中队办公室(北教场小区2号门门面)

沙梁区域:沙梁中队办公室(向阳巷公厕旁)

老城区区域:城区中队办公室(商场巷后公厕二楼)

茶坊区域:茶坊中队办公室(川口安置小区门面房)

联系电话:0911-3218277

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要求

食品摊贩、街头艺人、个人均可在开放区域参与外摆经营,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条件的可以向辖区中队提出申请,写下承诺,个人设摊期间,应按照中队的管理要求,落实责任区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秩序和环境。

经营要求

1、开放区内摊位设置应符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保障人行通行空间,不得擅自占用绿地、城市道路、道路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不得破坏行道树及其附属设施,不得影响交通设施,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城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严格遵守“门前四包”的规定。

2、经营主体要承担市容环境、消防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责任。对参与设摊活动的个人、单位及团体,落实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挂牌公示、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报备报批。

IMG_258

责任编辑:张伟